凡煙小說

第2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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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起火嘍!起火嘍!”

才剛天黑, 聽見這一句吼聲, 原本還在家裏休息的人全部起身,每個人都抓起家裏的盆桶, 舀起水就往外面跑。

起火的地方很明顯, 在黑夜裏發出了濃烈的光亮,大家還能從火光裏, 看見滾滾濃煙。

“是在村尾。”

“奇怪,那地方不是早就沒人了嗎?現在怎麽會起火?”

很多人心裏都有這個疑問, 想不明白, 大家也不耽擱, 畢竟發生火災不是小事, 要是遇上大風天氣,把火星子吹到別處, 那受災的可就不止這一個地方了。

距離最近的人也是最先到達的, 等這幾個人到的時候, 就發現, 火已經燒起來了。

發生火災的地方是王支書家的老房子, 自從王支書家建了新房子後,他們就搬走了。

他家老房子原本就破,村裏大家都有房子, 也沒人要買他的,不過幾年, 這座房子就雜草叢生, 墻壁也垮了, 屋頂也被風吹壞了,完全沒法住人了。

可是,看著只穿個大褲衩,從發生火災的房子裏跑出來的王支書,大家都懷疑自己看錯了。

有個脾氣急,當時就沒好氣的說,“我說支書,你沒問題!大半夜的不睡覺,跑到你家老房子來燒房子玩,你可真行。”

“不是,”王支書話還沒說完,屋子裏又傳出了救命聲,還是個女人的聲音。

這下,眾人看王支書的眼神就不對了。

半夜三更,偏僻廢屋,和一個女人在一起,不是和自家老婆尋求刺激,就是偷情。

女人還在喊救命,好幾個人一聽這聲音,就知道這不是王支書老婆,來救火的李大姐當時就啐了王支書一口,離他遠遠的了。

女人,就沒有幾個不恨,男人亂搞的,即便不是自家男人也一樣。

而王支書,看見遠處還有源源不斷的村民過來,再聽著老房子裏女人的尖叫聲,他一下就白了臉,癱軟在地了。

不管如何,救人要緊,大家拼命舀水澆火,又有人趁火還不算太大跑進火裏去把人救出來。

看見救出來的人,李大姐驚訝的說,“我的天,咋是來旺家的。”

李大姐說的來旺,全名叫王來旺,這孩子可出息了,平時在縣城運輸隊上班,當初他未婚時,在公社可受歡迎了,十裏八村的媒婆,都能把他家門檻踏破。

可後來,王來旺這小子,卻娶了一個知青,為此一堆小姑娘的心都碎了。

沒想到,毛來旺這媳婦,現在居然做出了這種醜事。

更叫李大姐惡心的是,毛來旺的媳婦,可是王支書的侄兒媳婦,雖然兩家出了三服,可他們是同一個老祖宗,同一個姓,又在同一個村,王支書怎麽做的出來這種事。

餘悅被人救出來,就羞愧的低下頭,她此刻心很裏很慌,被人發現了,以後她就完了,她該怎麽辦?

此時,救火才是最重要的,把餘悅救出來後,就沒人管她了。

好在,現在天氣還不算幹燥,火勢也不大,還能控制得住。

二十幾分鐘後,火被澆滅了,只留下一地殘骸,和嗆人的煙味。

這時,整個公社的人,差不多都來齊了,王支書老婆也聽見消息來了,她平時自詡是支書媳婦,遇上這種事,她一般不會來,這裏發生的事還是有人不嫌事大去告訴她,她才知道的。

王支書老婆一來,就往餘悅身上撲。

看見餘悅只穿著一身單薄的短褂,王支書老婆簡直要氣瘋了,“啊!賤人,**,我打死你,叫你勾引人。”

事情已經無法挽回了,餘悅也破罐子破摔了,轉身她就毫不示弱的和王支書老婆扭打了起來。

餘悅冷冷的笑著,“我勾引人,你特麽不看看王支書那混蛋長什麽鬼樣子,我瞎了才會勾引他。”

王支書老婆根本不聽,在她看來,就是餘悅勾引的人,她就是要打死這個狐貍精。

女人打架,無非掐拉咬,剛開始王支書老婆打不過餘悅,畢竟餘悅年輕,可後來王支書的女兒,兒媳婦加入,餘悅就支持不住了。

等淩老大和王主任見勢不對,制止時,餘悅已經滿身是傷了,頭皮都被扯掉了一塊,血流到了耳朵上,脖子上,看著有點嚇人。

“住手,”淩老大一聲大吼,打架的幾個人卻充耳不聞,應該說,是王家的女人在單方面圍毆餘悅。

“幹什麽?叫你們停手,”王家人不聽,王主任又看向周圍的村民,“你們還在看什麽,趕緊把人拉住。”

有王主任發話,靠得近的人總算伸手了,把王支書老婆拉著時,她還在掙紮,破口大罵,“王八蛋,不要拉著著我,我要打死那個狐貍精。”

拉人的是李大姐,被罵了,李大姐立馬罵過去,“你才是王八蛋,你全家都是王八蛋。”

啊呸,要不是隊長和主任發話,以為老娘願意拉啊!她又不是吃飽了沒事幹。

淩老大:“行了,今天到底是什麽回事?”

“隊長,我知道我知道,是王支書和餘悅偷情,把房子點著了。”

“對呀!我們來的時候,王支書衣服都還沒穿好。”

“他也太不是人了,遇見危險,自己就跑了出來,也不管餘悅。”

村民們嘰嘰喳喳的,淩老大做了一個住嘴的手勢,才說,“先別說了,先去食堂,至於其他不相關的人,趕緊回去!沒你們什麽事,跟著湊什麽熱鬧!”

淩老大說的食堂,以前其實是村子的祠堂,只是後來遇上大集體吃食堂,地方不夠,就把那裏改成了食堂。

後來食堂解散,又遇上了破四舊,祠堂就被閑置下來,只有平時開會才會用。

至於淩老大叫大家走,開什麽玩笑,鄉下娛樂生活匱乏,難得遇見這麽一個大事,村民們沒有一個願意走的。

到了祠堂,淩老大就問王支書,“王支書,作為領導,平時就該以身作則,給群眾豎立一個正確的榜樣,可你看看,你現在幹的是什麽事啊?”

偷情,還被抓住了,即使作為對手,淩老大都替王支書丟人。

過了這麽一會兒,王支書已經冷靜下來了,淩老大一問,他就說,“是餘悅,是她勾引我,我是被引誘的,我對不起黨,對不起人民,現在我只求,大家能原諒我,那麽我以後,一定好好改正,絕不再犯。”

王支書老婆聽見王支書的話,立馬變成了章魚,張牙舞爪的說,“看見沒,我就說是這個小騷,貨不要臉,勾引我男人。”

然後王支書老婆又看向淩老大,“隊長,趕緊給這個賤/人掛上破鞋,□□她。”

“你先別說話,”淩老大制止王支書老婆,然後問餘悅,“餘知青,王支書說的,你承認嗎?”

“隊長,”王支書老婆不滿的質問淩老大,“你什麽意思,我家老王都說是那個狐貍精勾引他的了,你怎麽還問?是不相信我家老王嗎?還是你因為和老王有矛盾,就想多生事?”

王支書老婆這點不滿質問,完全是小意思,淩老大連臉皮都沒動一下,“話不是這麽說的,捉賊拿臟,兩個人都犯了錯,總不能只聽信一面之詞,自然都要把兩個人都問過才行。”

“至於你若覺得我會徇私,那你大可放心,全村人都在看著呢!我敢不公平公正,不說你,大家都不會答應的,所以你就把心放在肚子裏!”

淩老大說得有理有據,王支書老婆沒話說了。

村民們也因為淩老大的話,覺得備受信任,紛紛拍胸脯道,“就是,有我們大家在呢!”

“不會亂冤枉人的。”

這下,淩老大才問餘悅,“餘知青,快說!”

餘悅聽見王支書要把事情推給她,也惱了,她先是低低的哭,然後變成放聲大哭,“我當然是冤枉的,當初我才嫁給來旺,他出門沒多久,我遇上王支書,王支書就和我說,他有辦法給我弄到回城名額。”

“王支書說要我和他去辦公室討論,我去了後,他卻強/暴了我,我一個女人,根本鬥不過王支書,就這麽被糟蹋了。”

餘悅指著王支書,“他不僅騙了我,後面還威脅我和他繼續,我要是不答應,他就要告訴來旺,告訴所有人,我怕老家的父母失望,才一直沒說出來。”

餘悅其實是另一個公社的知青,當初她是因為嫁給了來旺,才遷到了紅旗公社。

所以她說當時不知道公社的情況,淩老大是相信的。

不過餘悅說王支書強/暴她,這事就不好定論了,畢竟又沒有證據,也沒有人親眼看見,誰也不知道到底誰說的是真的。

就看王支書,餘悅說完話,他就暴起罵餘悅,“賤/人,你胡說,明明是你勾引的我,我根本沒有強/暴你,你不僅人風騷,還謊話連篇,你就不怕遭報應嗎?”

餘悅神色猙獰的看著王支書,“你這個做盡壞事的人都不怕得報應,我怕什麽?”

事實上,當時王支書是騙了餘悅,可餘悅也是半推半就,兩人半斤八兩,誰也不是好人。

後面,餘悅和王支書就勾搭成奸了,餘悅利用王支書緩解來旺不在時的寂寞,得到輕松的教書工作,王支書也享受餘悅年輕的身體。

唯一可憐的只有來旺,辛辛苦苦在外工作掙錢養老婆,老婆和叔叔卻在家裏給他帶綠帽子。

兩人不愧為能相互看上的人,現在,為了脫罪,兩人也是相互指責,果真是一丘之貉。

“我艹泥馬!”

“我日你先人!”

王支書和餘悅相互罵了起來,淩老大聽得煩,讓他倆通通閉嘴。

淩老大問王支書,“你有什麽證據,證明是餘悅勾引的你?”

王支書傻眼,“這我能有什麽證據?”

淩老大又問餘悅,“你有什麽證據證明王支書強/暴的你?”

餘悅搖頭,她哪來的證據能證明這種東西。

淩老大和王主任商量了一下,現在都沒證據,兩方是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大家也不知道誰說的是真的,淩老大也沒辦法了。

可若是送往鎮上處理,上面的領導肯定會以為淩老大他們能力不行,所以還是要淩老大決定兩人的下場。

淩老大又去和公社的其他相關領導商量,最後決定,王支書革去公社支書的職位,以強/暴女知青的罪名送往警察局。

至於餘悅,則因為出軌,已婚還亂搞男女關系,被判下牛棚改造,以後還要被□□。

餘悅當時就尖叫,“我不服,我明明是受害者,為什麽要改造?”

淩老大:“我也沒辦法,你確實在結婚後和別的男人來往,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,你說你是受害者,如果第一次受害你就向公社告發,你肯定沒事,可現在離你受害都過去了這麽久了,如何不是今天被人發現了,你肯定還要瞞著,你這不是以已婚的身份亂搞男女關系嗎?”

現在對於男女關系,查的很嚴,未婚男女相互摸個小手被人看見都是耍流氓,更別說餘悅這種情況了。

王支書也說他根本沒有強/暴餘悅,他是冤枉的。

這事淩老大也照樣說,“可人家餘悅一口咬定你是強/暴她,你又沒有證據,這事肯定是餘悅吃虧,自然要偏向她那一方。”

“至於你覺得不服,去警察局可以請警察查案,那結果如何與我無關。”

村民們也覺得這兩個人都有問題,是罪有應得,沒意見,於是事情就這麽定了。

王支書老婆見到這一幕,直接傻了,她還以為只有餘悅會被□□,沒想到自己男人居然更嚴重,要進警察局。

雖然不知道進了警/察局會有什麽後果,可老百姓天生就畏懼威嚴的警/察局,覺得進裏面絕對不容易出來。

男人就是自己的靠山,他要是沒了,那自己家怎麽辦?

為此,王支書老婆撒潑打滾的不準大家帶走王支書。

事情到了現在,王支書老婆再耍無賴也沒用,王支書還是被帶走了,後面以強迫知青,破壞上山下鄉運動罪被判無期徒刑。

王支書,就這麽下臺了。

餘悅,則保持淩老大他們判的沒有改變。

後面,王來旺回來,和餘悅離了婚,因為太丟臉了,他把家人接去了城裏,以後很少再回來了。

————

今天發生的事,淩晨和白玉芬是最覺得奇怪的。

畢竟原書裏可根本沒有寫這一幕,所以事情到底是怎麽發生的?

事實上,事情還和淩晨有關。

上次淩晨打了王海濤一頓,王海濤受了罪,就去找王支書要營養費。

王支書卻因為知道王海濤暴露了,沒用了,就不管他了。

王海濤本來就是個混子,最記仇,王支書如此欺他,他不報覆他就不信王。

只是王海濤不是個聰明的,也找不到王支書的把柄,長時間下來,他心裏的怨氣越來越重。

今天他照樣在公社裏東逛西逛,剛巧就碰見王支書鬼鬼祟祟的,王海濤偷偷跟著,就見到了王支書和餘悅偷情。

長久的恨意,讓王海濤頭腦發熱,他直接就在外面點了火,然後朝公社喊發生火災了,這樣,王支書才會暴露了。

事後,清醒下來,王海濤才後悔,他當時不應該沖動的,要是拿住這個把柄威脅王支書,他肯定能得到很多好處。

真是可惜了,心裏再後悔,但事情已經成了這樣,王海濤再後悔,也沒用了。

而淩晨,原本準備的手段也沒用了。

回憶原文後,他知道王支書當初趁WG初期,去城裏當進步青年抄了很多人的家,而他抄家的時候,又偷偷藏了一些小件的金銀物件。

現在東西就被王支書用細繩子綁在了他家井裏,淩晨還準備找個人去王支書家打水,把這事暴露出來。

卻沒想到,王支書自己就把自己弄進去了。

所以說,壞事不要做,不然什麽時候暴露出來,都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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